近日,一則“博主直播綁架、販賣器官”的新聞引爆網絡。公安部網安局通報,貴州畢節(jié)四名自媒體博主為博取流量,自導自演“綁架戲碼”,甚至揚言將女子販賣至境外實施器官販賣,最終因編造謠言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圖片來自公安部網安局
這一事件看似荒唐,卻折射出流量時代下部分自媒體為“博眼球”無所不用其極的亂象。今天我們從法律視角說說:虛假擺拍背后隱藏的三大法律紅線、平臺責任邊界,以及普通人如何避免淪為“謠言幫兇”。
虛假擺拍觸碰的三大法律紅線:從行政拘留到刑事責任
此案中,四人被行政拘留的依據是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:散布謠言,謊報警情或故意擾亂公共秩序,最高可處十日拘留并處五百元罰款。但這僅是違法成本的“起點”。若情節(jié)嚴重,還可能面臨以下法律風險:
1. 刑事責任:虛構警情或涉“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”
若擺拍內容涉及“綁架”“器官販賣”等恐怖信息,引發(fā)社會恐慌或公共資源浪費(如大規(guī)模報警、出動警力),可能構成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“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”,最高可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2. 民事侵權:損害企業(yè)名譽或面臨天價賠償
若擺拍視頻針對特定企業(yè)或群體(如外賣騎手、網約車司機),通過虛構情節(jié)進行污名化攻擊,即便標注“虛構標簽”,仍可能構成名譽權侵權,需承擔賠償損失、消除影響等責任。
3. 詐騙風險:引流帶貨或涉“虛假廣告罪”
若擺拍最終目的是“直播帶貨”,且推廣商品存在虛假宣傳,可能違反《廣告法》,甚至涉嫌虛假廣告罪。例如,某主播虛構“助農故事”銷售劣質產品,被認定為詐騙罪。
為何網絡謠言屢禁不止?流量博弈背后的“破窗效應”
1. 違法成本低,收益高
行政拘留的處罰相對于引流帶貨的巨額收益而言威懾不足。部分博主心存僥幸,認為“最多拘留十天,但能漲粉百萬”。
2. “視覺沖擊”成流量密碼
“綁架”“器官販賣”等話題天然引發(fā)恐懼與好奇,算法又偏好推送“高刺激性內容”,形成“越極端越推薦”的惡性循環(huán)。
3. 辨識難度高,公眾易被誤導
擺拍視頻采用專業(yè)演技、場景設計,甚至聯(lián)動“假報警”增強真實性,普通網民難以辨別。
法律提醒:普通人如何避免成為謠言傳播鏈一環(huán)?
1. 警惕“完美劇情”
若視頻情節(jié)過于戲劇化(如綁架后直播贖人)、人物行為不合常理,大概率是擺拍。
2. 核實信源與標簽
查看賬號是否標注“虛構演繹”,并通過官方渠道(如網警賬號)交叉驗證。
3. 保留證據積極舉報
遇到可疑內容,保存錄屏并通過“12377”網絡舉報平臺投訴。網信部門執(zhí)法程序規(guī)定,公民舉報是立案的重要來源。
法律不制裁愚蠢,但必懲罰惡意
這起“直播綁架”鬧劇的結局,是四人被行拘,但留給社會的思考遠未結束:在流量至上的時代,法律是最后的底線,而每個人的理性判斷則是第一道防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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